办理人:栾衍鹏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一楼
1、具有江岸区户籍,持有江岸区残联签发的《中华人名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2、通过驾驶员培训考核,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能力、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规定条件的和手指末节残缺或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
3、持证残疾人需是2000年以后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
1、填写《武汉市残疾人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办事窗口提供,收原件1份;
2、户口簿(首页及残疾人本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正反),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残疾人证(3-6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驾驶证正、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的学费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