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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遗失补办、注销、变更

来源:中国社区网

办理人:吕丽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一楼

办理对象及条件

一、户籍在江岸区,并已持有江岸区颁发的《残疾人证》且因故遗失的申请人 二、户籍在江岸区,并已持有江岸区颁发的《残疾人证》且因死亡、外区迁入、本区迁出、区内转移的申请人 三、户籍在江岸区,并已持有江岸区颁发的《残疾人证》且因资料信息变更的申请人

所需提供资料

一、遗失补办资料 1、申请人到社区以书面形式声明《残疾人证》遗失,按区残联《遗失补办公示》由社区盖章公示7天。 2、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到社区、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写明遗失原因),由社区、街道盖章后,申请人携带申请、公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红底近期彩照1张,到区残联办理。 二、注销资料 1、死亡注销。由社区协理员提供情况说明,收回残疾证原件,经社区、街道确认盖章后,报区残联注销,如残疾证未收回,须书面写明原因。 2、外区迁入本区。首先到原办证残联开具注销证明并加盖公章,原残联申请办证相关资料。再到现户籍所在地社区按照新办证程序填表盖章后,到区残联目测复审办理。 3、本区迁至外区。申请人到原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迁移(写明迁移情况),由社区、街道盖章后,由申请人携带户口、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区残联办理迁移手续。 4、区内转移。①申请人到原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迁移(写明迁移情况),由社区、街道盖章后,携带户口、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区残联办理迁移手续,区残联在残疾证原件备注栏注明迁移情况并盖章。②申请人携带盖章后申请书的复印件,以及户口(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到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备案。 三、变更资料 1、身份证号码变更。如残疾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需由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到社区、街道盖章后。携带残疾证、原身份证、现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寸红底近期照片一张到区残联办理。 2、监护人姓名变更。需提供书面《变更监护人的申请样表》(需包含本人及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本人残疾证号,变更理由,监护人和本人的关系(注:如户口本不在一起,需社区出具情况说明,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需要原监护人和新监护人签字确认;若原监护人死亡则不需要),2寸红底近期彩照1张,户口、身份证、残疾证等原件资料到区残联办理。
社区概况

百步亭社区地处武汉市江岸区,社区占地5.5平方公里,居住和生活着18万多人。规划将建成一个占地7平方公里,入住30万人的百步亭新城。社区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魂、以文为美、以和为贵”的核心理念,做到“组织百步内建立、服务百步内到位、矛盾百步内化解、活动百步内参与”,创建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社区。现在的百步亭社区,文明新风扑面、人际关系亲密、管理服务完善、群众安居乐业。社区做到了"十个没有": 没有大的邻里纠纷,...